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科研活动资助
(一)资助对象
2017年10月1日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青年英才)。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申请项目应为本人承担,申请材料真实可靠。
3.申请项目应紧密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理论、技术方面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有助于申请人进行高水平的学术技术交流,提高学术技术水平;项目执行计划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强,经费使用计划合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科研资助:申请资助的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本市其他项目资助;已获上年科研活动经费资助,但受资助项目尚未完成,或因故资助经费被部分或全部收回;在本期进站工作期内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申请过两次及以上资助均未获批准。
(三)申报材料
1.《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申报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文本。
2.《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经费资助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文本。
3.主要证明材料:科研学术类奖励证书、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重要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文件)各1份。其中,申请学术交流类资助,在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需附双方签署的协议、邀请函或国际会议宣读论文邀请证明的复印件;在国(境)内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需附会议邀请函或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申请出版专著类资助的,需附出版协议复印件、著作的章节目录及内容简介。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培养派出项目资助
(一)资助对象
市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3.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与我市重点学科、产业发展方向一致。
4.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5.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国际一流的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
6.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7.此前未获得过“香江学者”计划等全国博管办组织的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北京市博士后国际交流培养资助派出项目申报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文本。
2.《北京市博士后国际交流培养资助派出项目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本。
3.主要证明材料:科研学术类奖励证书、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重要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接收函电子版(PDF文件)各1份。
三、博士后国际交流培养引进项目资助
(一)资助对象
申请人应为国(境)外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国(境)外籍博士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3.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与我市重点学科、产业发展方向一致。
4.具有良好的中文听、说、读、写能力。
(三)申报材料
1.《北京市博士后国际交流培养资助引进项目申报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文本。
2.《北京市博士后国际交流培养资助引进项目申请人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文本。
3.主要证明材料:科研学术类奖励证书、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重要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文件)各1份。
四、材料申报有关事宜
(一)申报要求
证明材料应如实提供,且与《申报表》顺序对应。证明材料不全或与填报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申请。
申请表格可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办事服务—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栏目中下载。所有报送的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申报时间
博士后科研活动资助:2019年4月8日-12日
博士后国际交流培养资助:2019年4月8日-12日
(三)材料报送
申请材料纸质版请报送至人事处(博纳楼310),电子版发送邮件至zhangxinyu@cueb.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博士后科研活动(国际交流培养)资助”
(四)联系人
张老师 83952282
E-mail: zhangxinyu@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