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开展全校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起草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师资工作的有关文件;
2.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引导教职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核监督评价,落实师德一票否决;
4.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5.开展助力教职工职业发展的相关培训工作;
6.开展教职工奖惩工作;开展助力教职工职业发展的相关培训工作;
7.开展学校教师促进中心(OTA)管理运行工作等;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