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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2017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工作安排,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首经贸政发〔2016〕24号)精神,将开展2017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晋升规定》(首经贸政发〔2016〕24号附件3)文件执行。

  二、拟晋升岗位数量

  全校拟晋升教授四级岗位10个(含2个人才培养型),副教授三级岗位19个(含2个人才培养型),讲师三级岗位不限。

  三、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17年10月31日—11月3日

  发布通知、组织实施。学校公布拟晋升岗位,申报人员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晋升申报表》,各院(部)对拟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2017年11月6日

  各院(部)上报本单位申报人员名单,填报《2017年拟晋升高一级职务人员报名汇总表》。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务人员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专家鉴定材料,材料包括:

  1.1-2篇代表作(论文或论著)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

  2.《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三份;

  3.《论文摘要》一式三份。

  同时将上述材料2、3及《2017年拟晋升高一级职务人员报名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rsc@cueb.edu.cn

  (三)2017年11月15日—17日

  核定科研成果和教学工作量。申报人员的科研成果须经科研处、教务处审核盖章,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盖章。

  (四)2017年11月27日—12月1日

  各院(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在本院(部)内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期不少于三天),展示材料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晋升申报表》所列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晋升申报表》;

  2.科研成果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

  (五)2017年12月4日—6日

  各院(部)聘委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公示3天后将材料报送人事处,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晋升申报表》一份;

  2.《2017年拟晋升高一级职务人员推荐汇总表》一份。

  (六)2017年12月13日—15日

  学科评议组评议,评议结果公示3天后报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务人员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评议。

  (八)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教师职务基本条件中所要求的课题、成果等项目,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课题、成果等的确认以科研处、教务处的核定为准。

  (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再做统一要求。

  (三)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联系方式:83952161    杨老师

  

  

  人事处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晋升规定

  附件2:2017年拟晋升高一级职务人员报名汇总表

  附件3:2017年拟晋升高一级职务人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晋升申报表

  附件5:论文摘要

  附件6:专家鉴定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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