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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2017年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01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情况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2020年人员定编方案》,以及截至2017年12月底各单位实际在岗人数,学校核定各单位的空缺岗位数,对空缺岗位进行晋升聘任。经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学校研究决定,下列高级岗位面向全校进行竞聘,中级岗位在部门内进行竞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

  


  二、人员范围    

  1、现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参加社会化评审、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2、现在辅导员岗位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现在教育管理岗位申报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现在实验技术岗位申报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日程安排

  (一)2017年11月6日前

  个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见附件1),到各单位报名。

  各单位提交《2017年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11月6日前电子版发人事处邮箱、纸版交至人事处311室。

  申报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同时提交下列材料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

  1、《专家鉴定意见表》和《论文摘要》一式三份,需双面打印(见附件4、附件5);

  2、提交代表作品的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三份),需复印封面、目录页及版权页;

  (二)2017年11月22日-23日

  申报人员进行教学、科研审核。申报人员个人登录学校科研系统进行科研成果录入后,需于22日-23日到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进行科研成果审核,经个人签字后盖章。

  (三)2017年12月13日-15日

  申报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由应聘单位对拟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材料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

  2、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3、科研成果的原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思政系列提供);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原件。

  (四)2017年12月18日-19日

  各单位聘委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三天。

  (五)2017年12月22日

  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一份,电子版发送至rsc@cueb.edu.cn;

  2、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学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评议(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务人员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

  (八)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中所要求的教学、科研等项目,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

  (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再做统一要求。

  (三)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联系方式: 83952161     杨老师

  

  

  人事处

  2017年11月1日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

  附件2:教育管理序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附件3:2017年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

  附件4:专家鉴定意见表

  附件5: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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